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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后勤集团人事代理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3-05-24作者: 来源:后勤集团点击:857

各中心(部门):

根据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》(后集人字〔2022〕2号)文件精神,集团将开展2023年人事代理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自通知发布之日起,在后勤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,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,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(教育部认可的学历),且近五年年度考核有2次优秀或获得集团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1次,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管理、业务技术骨干人员。

二、工作程序

1.  单位推荐

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写《后勤集团人事代理申报表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),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所在单位,同时提交学历/学位证书、学信网认证材料。

各单位初步审核并汇总申报人员材料,填写《申报人事代理人员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,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),并将电子版发给王嘉。

2.  资格审核

综合办人力资源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。

3.  集团评定

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转人选,并在集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集团予以确认

三、时间安排

1.中心(部门)推荐:5月24日至5月31日

2.综合办人力资源部审核:6月1日至6月2日

3.集团评定:6月15日前

4.公示。

四、有关说明

1.请各中心(部门)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,推荐政治素养好,业务技术精,服务师生优,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员工加入到集团人事代理队伍当中。

2.转人事代理人员从7月起办理相关手续,并确认相关待遇。


附件:附件1:人事代理申报表.docx

            附件2:2023年后勤集团人事代理申报汇总表.xlsx 

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后勤集团     

2022年5月24日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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