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 招标采购  招标公告

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明故宫校区2024年餐厨废弃物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

时间:2024-09-13作者: 来源:质量与成本监控办公室点击:214

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明故宫校区2024年餐厨废弃物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,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人参加询价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项目名称: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明故宫校区2024年餐厨废弃物清运服务采购

2.项目编号:YS-2024012。

3.项目预算:3.00万元。

4.招标方式:询价采购

5.项目地点: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

6.服务量:以实际情况为准。

7.询价内容:餐厨废弃物清运,详见附件:询价文件(明故宫校区餐厨废弃物清运服务)

二、报价人报名资质要求
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
2.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。

3.报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(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、自成立时间起)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提供声明函原件。(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)

4.报价人供应商须满足下述条款要求(需提供承诺书原件)

1)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况;

2)不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况;

3)与询价人、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益关系。

5.报价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,报价人需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查询报价人的信用记录。

6.报价人具有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证。

三、递交报价函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其他应说明的问题

本项目收取书面报价函(邮寄或自行递交均可),报价人需要按报价函要求提供报价、企业营业执照、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证法人委托书、法人身份证、投标联系人身份证、声明函、承诺书等,以上所有资料都需要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,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

报价函详见附件:询价文件(明故宫校区餐厨废弃物清运服务),其他方式视为报价不成功,请报价人计算好投递时间。

1.报价函收取截止时间:20249201630,若有变化另行通知。

截止收取时间后,询价人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。

2.报价函壹正壹副递交(邮寄)地址: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收件人:老师18805183639

3.报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,并不予退还。

4.报价人应承担编制与递交的报价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,询价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

5.项目联系人:徐老师15651776290

 

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

2024913

询价文件-明故宫校区餐厨废弃物清运服务.doc


明故宫校区: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: 210016
将军路校区: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: 211106
天目湖校区: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: 213300

关注微信公众号

版权所有: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